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策劃方案;校園十佳歌手大賽策劃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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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豐富我校大學生的校園文化生活,展現我校學生的綜合能力,挖掘同學們的藝術潛質,促進和諧校園、歡樂校園建設,經校團委會辦公室研究決定,並報學校懂事會領導批准,特舉辦“青春杯”卡拉ok大賽暨校園十佳青年歌手大賽。

策劃方案;校園十佳歌手大賽策劃書

一、活動主題:弘揚青春主旋律,唱響校園和諧曲

二、主辦單位:懷化市振華職業學校

承辦單位:校團委

三、比賽原則:本次大賽將本著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進行,比賽過程由大賽組委會及全校師生予以監督。

四、比賽方式:比賽分班內海選(每班不限人數)、初選(20強進18強)複賽(18進13)、總決賽(進13)。海選階段每班各設一個賽區,時間及海選,海選時間(4月27日)初選(x月8日)複賽(x月9日)決賽(x月13)最終評選出“校園“十佳”青年歌手”,頒發榮譽證書及物質獎勵。

五、報名方式:每班不限參賽人數。參賽選手須填寫報名表,請在4月20日前上交校團委文藝部王鳳處,逾期未上報者,視作班級放棄比賽資格。團委會將作棄權處理。報名後,原則上不得更改審查通過的曲目。

六、比賽日程及地點:

海選階段:校工會舞廳 x月x日

初賽階段:校工會舞廳 x月x日

複賽階段:校文明大道 x月x日

決賽階段:校文明大道 x月x日

七、參賽歌曲內容要求:

參賽曲目內容積極向上,體現當代大專生積極向上的精神風貌,提倡校園歌曲,弘揚青春旋律,唱響和諧校園。

八、比賽規則

1、海選、複賽階段比賽限於獨唱,參賽選手可採用民族、美聲、通俗三種唱法中的任何一種,其中民族、美聲類歌曲在平均分基礎上加0.1分。

2、參賽選手一律用普通話演唱。海選、複賽階段每人演唱一首歌曲,總決賽選手每人演唱一首報名表中通過審查的歌曲。

3、演唱時可用樂隊、手風琴、電子琴、吉它等樂器伴奏,也可用光碟或mp3伴奏。總決賽可以有伴舞,但伴舞者不參加演唱,有伴舞的選手在平均分基礎上加0.2分。

4、各參賽選手要在比賽前10分鐘到達比賽現場簽到處簽到,到場後將伴奏帶或光碟交給指定工作人員,並在光碟上標明曲目序號與伴奏聲道。選手提供的cd、vcd必須保證質量,若因伴奏質量問題而影響成績,後果自負。

5、選手對比賽音響裝置、樂器等有特殊要求,應於比賽前一天與承辦單位工作人員聯絡,協商解決,否則責任自負。

九、卡拉ok大賽評分標準:

1、歌曲內容健康、積極向上(1分)

2.吐字清晰、發音標準,對歌曲節奏、音準、音色等有較好的處理(3分)

3.有自己的演唱特點,對所演唱的曲目有較好的表現力(2分)

4.颱風好、舞臺效果(2分)

5.演唱感情豐富,有激情,聽眾反映情況熱烈(2分)

評分採用10分制,評委打分保留小數點後一位小數,並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取平均值作為選手卡拉ok大賽的綜評得分。

十、校園“十佳青年”歌手評選方法:

根據評委打分綜評後得分,由高到低排出名次,綜評得分前10名者即榮獲校園“十佳青年”歌手稱號。

十一、所評獎勵:

1、卡拉ok大賽設最佳人氣獎,最佳颱風獎,最佳實力獎,最佳創意獎,最佳組織獎(一張獎狀)未獲獎其他參賽選手頒發紀念品。

2、大賽最終評出2015年 “校園十佳歌手”頒發校級“校園十佳歌手”榮譽證書並頒發獎品。

十二、參賽人員

有參賽選手的個人,班級以及服務組的全體成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