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團需要經過一定的條件要求和手續,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整理的3篇入團的條件和手續相關知識,歡迎大家閱讀了解。
團員條件
《團章》規定:年齡在14週歲(含)以上,28週歲以下的中國青年,承認團的章程,願意參加團的一個組織並在其中積極工作,執行團的決議和按期交納團費的,可以申請加人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凡上符合上述條件的青年,經過一定的組織手續,都可以加入共青團。
(2)入團的政治條件
①承認團的章程。承認團章的含義主要是:
a承認團章在團的工作和團內生活中的根本地位。
b承認團的性質,即共青團是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先進青年的群眾組織和後備軍。
c認中國共產黨是團的領導者,忠實地執行黨的路線、方針和政策。
d承認共青團的指導思想和行動指南是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和鄧小平理論。
e承認團的組織原則,自覺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則參加團內生活和活動。
f 承認團章規定的團員權利與義務,並能正確地行使權利,忠實地履行義務
②願意參加團的一個組織並在其中積極工作。團員一旦編入某個支部後,應保持相對的穩定,一般不能隨意變動。如果因為特殊原因需要變動的(如轉學、升學、就業等),應該憑團員證,及時參加所到地方團組織指定的一個團支部的活動,或參加外出團員組成的臨時團支部的生活。
③執行團的決議。團員在團的會議上,對討論議題可以充分發表意見,並根據自己的意願,贊成和反對某項決議的通過。對於自己沒有參加討論的上級團組織形成的決議,如不贊成,可以向上級團組織提出自己的意見。但是,決議一經通過,每個團員都應堅決地執行,不能因為自己不贊成而拒不執行,或者在執行中有牴觸情緒。
④按期交納團費。
入團需要履行的手續
發展團員是一項嚴肅的政治工作,自覺申請入團的青年,除具備入團條件以外,還要履行一定的手續,才能成為團組織的正式成員。團章第一章第四條規定:“接受團員必須嚴格履行下列手續:(1)申請入團的青年應有團員兩人介紹。(2)介紹人應負責向被介紹人說明團章,向團的組織說明被介紹人的思想、表現和經歷。(3)要求入團的青年要向支部委員會批准,才能成為團員。被批准入團的青年從支部大會通過之日起取得團籍。”
1、提出入團申請
團申請書沒有固定的格式,但一般要求包括以下三個方面的內容:(1)本人的政治、思想、工作、作風等方面的主要表現和個人簡歷。(2)對團組織的認識、入團的動機、自己的優缺點及努力方向。(3)家庭成員、主要社會關係和他們的政治面貌。
2、找好介紹人
凡申請入團的青年,須有本支部兩名團員或保留團籍的黨員做介紹人。介紹人應向被介紹人解釋團章、說明入團條件、團員義務和權利、幫助提高對團的認識、端正入團動機;向團組織如實說明被介紹人的經歷、對團的認識、入團的動機、思想品質和日常學習生活中的實際表現;指導被介紹人填寫入團志願書,並在志願書中如實地寫明自己的意見;在支部大會討論被介紹人入團時,負責地介紹被介紹人的詳細情況並表明自己的態度。
3、填寫入團志願書
支部委員會經過研究後,若認為申請入團的中學生已具備入團的條件,就可發給《入團志願書》。入團志願書是由團中央組織部統一印製、供發展團員專用的表格,是要求入團的青年鄭重地向團組織表達入團志向和意願的書面憑證。申請人應認真地填寫、實事求是地用鋼筆親自填寫。《入團志願書》主要包括以下欄目。
①本人對團的認識:主要填寫為什麼要加入團組織和今後個人努力的方向。
②曾用名:主要填寫自己在學習和工作期間曾用過的名字。
③籍貫:按父母的籍貫填寫,填寫到省、縣(市旗)即可。
④家庭主要成員:填寫和本人一起生活的直系親屬的姓名、與本人的關係、年齡、職位、職業、政治面貌等情況。
⑤主要社會關係:主要填寫同本人密切、影響較大的旁系親屬或親友的姓名、與本人的關係、年齡、職位、政治面貌等情況。
⑥重大政治歷史問題:一般只填寫敵我性質的矛盾,如被殺、被關、被管等情況。若沒有上述情況,本欄目可以不填。
⑦何時何地參加過何種團體:填寫參加過少先隊及其他政治、宗教團體。本人簡歷:填寫從上國小開始至今的扼要情況。
⑧入團介紹人意見:由兩位介紹人認真負責地如實填寫被介紹人各方面的情況、優缺點及自己的意見。
⑨支部大會決議:由團支部負責填寫,主要填寫支部大會關於申請人優缺點和努力方向等意見,還要寫明出席大會的團員人數、表決結果。如有的團員不同意,還要寫上不同意的人數和意見。
⑩審批機關意見:由上級團委寫明審批意見和審批時間,並加蓋團委公章。
4、支部大會討論通過
接受新團員必須經過支部大會討論,這是團組織接受新團員必須嚴格發行的手續之一。接受新團員大會由基層團的支部組織,本支部所屬團員及申請入團的青年參加。
5、上級團委批准
6、舉行入團宣誓儀式
如果因為特殊原因需要變動的(如轉學、升學、就業等),如九年級、高三畢業年級的學生在接到升學通知書後,應即時到校團委辦理檔案移交手續。
入團程式和步驟
1、申請人向團支部提出申請
1)凡年齡在14週歲以上,28週歲以下的中國青年,承認團的章程,願意參加團的一個組織,並在其中積極工作,執行團的決議和按期交納團費的,可提出申請。
2)申請內容包括:本人簡歷,本人對團組織的認識,入團動機和努力方向等。
2、團支部卻等入團積極分子
1)找提出入團申請書的青年談話,提出希望與要求。
2)確定為入團積極分子。
3、團支部加強培養考察
1)建立聯絡人制度。每個申請入團的青年應有專人負責,有針對性地做好思想教育工作。
2)通過業餘團校、團課、學習小組等多種形式,組織他們學習團章,瞭解歷史,不斷端正入團動機。
3)組織申請人蔘加一些團的會議和活動,以便在實際會考察。
4)培養考察期為三到六個月。
4、團支部廣泛徵求意見
可採用個別談話及召開座談會的形式,廣泛徵求團員及黨支部對發展工作的意見。
5、團支部確定發展物件
1)申請人培養成熟,具備入團條件,達到入團標準,聯絡人應主動向團支部介紹情況。
2)根據發展計劃和培養考察情況,召開支委會確定發展物件。
6、團支部下發《入團志願書》
團支部書記(委員)負責下發《入團志願書》,當面瞭解發展物件的思想動態,並向其提出團組織的要求。
7、申請人、介紹人填寫《入團志願書》
1)申請人要認真、實事求是地填寫。
2)必須由所在單位團支部二名團員做介紹。介紹人可有申請人自己選擇,也可由團支部指定。介紹人應在《入團志願書》上填寫自己的意見。
8、團支部召開接收新團員的支部大會
按接收新團員的支部大會程式進行(詳見接收新團員支部大會程式)。
9、團支部填寫支部大會決議
填寫時應註明應到和實到的團員數,表決情況及通過日期,並簽上團支部負責人姓名(蓋章)。
10、上級團委審議
團委會進行討論審查支部決議,並在志願書上予以批覆。 獨立團總支經上級團委授權後,可以審批接收新團員。
11、團支部張榜公佈、通知本人
在張榜公佈前,由團組織負責人和該同志見面,說明有關事項,提出要求和希望。
12、擇機舉行入團宣誓儀式,《入團志願書》存入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