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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收費自查報告(精選8篇)

欄目: 自查報告 / 釋出於: / 人氣:6.5K

2023收費自查報告 篇1

近幾年來,範鎮中心國小一如既往地按照瑞昌市物價局,財政局,教育體育局等部門的檔案精神,進一步完善了收費管理制度,嚴格執行了教育收費政策,加強了教育收費專項檢查,堅決杜絕了教育亂收費行為。每次收費前都做好宣傳工作,堅持收費公示,並且給每個學生下發《致家長的一封信》,家長簽字後由學生帶回。所有自願繳費專案由學生和家長自願繳納。收費工作結束後我校對各班收費情況進行了彙總、分類,並把有關款項匯入相關賬戶,做到了不截留,不挪用。真正做到了不亂收費,不提高收費標準,不擴大收費範圍。

2023收費自查報告(精選8篇)

現將有關收費工作彙報如下:

一、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嚴格執行教育收費政策

每次開學前組織相關人員學習收費檔案,掌握有關收費政策、法規,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在嚴格執行教育收費政策上形成共識。

二、加大宣傳,進一步增強教育收費政策的透明度

開學前向群眾廣泛宣傳收費政策和管理措施。公佈舉報電話,製作收費公示牌,堅持收費公示,接受學生、家長和社會的監督,切實做到每項收費都自主自願、公開透明。

三、 完善收費管理制度,加大經費監管力度,堅決杜絕違規收費行為的發生

1、成立了以校長為首的收費領導組織機構,副校長及各村小校長為組織機構成員。有關人員各負其責,做到分工明確、責任到人。

2、進一步完善了收費管理制度,簽訂了收費責任狀。從制度上杜絕了違規收費行為的發生。

3、進一步規範了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行為。一切收費專案本著學生自願原則和非營利原則,堅決杜絕強制收取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或從中牟取利益的行為發生,確保學生的利益不受傷害。

4、認真貫徹執行收費政策,不擅立收費專案,不隨意改變收費標準,做到收費專案明確,收費標準準確。除收費政策規定的專案外,不向學生收取其他任何費用。教師也不得以提高教學質量為由,向學生推銷或變相推銷教輔材料或其它學習用品。杜絕教師私自辦班或對現任教學班的學生實行有償家教的現象發生。

5、加大了查處力度。中心國小採取查票據、聽彙報、訪家長的形式對各國小的收費情況進行檢查,對違規收費和經費管理混亂的責任人進行嚴肅處理。發現一起,查處一起,決不姑息。造成重大影響的,將上報上級組織處理。

6、開學後兩週內,我校對各班收費情況進行了彙總、分類,並把有關款項匯入相關賬戶,做到了不截留,不挪用。

由於我校領導對學校收費工作的高度重視,在教師中統一了思想,提高了認識,採取了一系列制度和防範措施,在20xx-20xx年,我校沒有亂收費現象發生。

2023收費自查報告 篇2

我園在上級有關部門的指導下,認真貫徹落實關於規範教育收費的有關檔案和會議精神,堅持依法辦學,嚴格規範教育收費行為,努力建立規範教育收費工作的長效機制。現作幼兒園收費自查報告如下:

一、統一認識,健全制度

我園對規範教育收費問題非常重視,把這項工作作為幼兒園的一項重點工作來抓,定期在班子裡進行教育和學習,力求達到思想上高度統一,行為上嚴格遵守。通過落實教育收費工作,推進幼兒園管理的法制化和規範化。

學期初,領導班子一起學習領會上海市規範教育收費工作的意見,統一思想;同時在教職工大會上積極宣傳有關規範收費的精神;又向廣大家長宣傳黨的方針政策,有關收費工作的意見。使全體教職工明確規範收費的意義,也使家長都瞭解收費工作的有關政策。

二、完善制度,狠抓落實

在制定的學校財務管理制度彙編的基礎上,根據發展情況,逐年修訂,現已形成了較為完善和科學的管理制度。同時,在制度保障的基礎上,我園加大制度的宣傳、學習、落實、檢查的力度,使制度落到實處。

各項收費嚴格按照物價局、財政局、教育局等上級部門的政策、規定執行,做到收費有依據、多少有標準、繳納有票據、不抬高標準收費、不巧立名目亂收費、確保學校的收費行為在政策法規的規定下執行。

學校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堅持家長自願和非營利原則,代收費事先公示,發放徵詢表,經幼兒家長自願選擇同意後,按標準收取並且規範使用。每位家長分專案簽字,自願清單歸檔儲存。

每學期結束時向幼兒家長提供結算清單,多退少不補。學校和教師在為幼兒提供服務和代辦的過程中,不收受任何形式的回扣,不向家長加收任何費用,不侵害幼兒家長利益。

三、規範收費,成效顯著

在推進依法辦學,加強行風建設,規範教育收費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績,我園不存在違規擅立收費專案、提高收費標準、擴大收費範圍的行為;我園不存在違規擅立收費專案、提高收費標準、擴大收費範圍的行為;我園無任何一起受理家長、居民反映有關教育收費問題、信訪件的情況。因此,我園在家長、社群中的反映一直是比較好,得到了社會的肯定。

我們將繼續努力做好規範教育收費的各項工作,進一步規範和完善各項制度,自查自糾和社會監督相結合,以人為本,為幼兒著想,為家長著想。進一步提高辦學水平,辦學質量,辦人民滿意的教育。

2023收費自查報告 篇3

為了切實貫徹落實國家和省規範教育收費、治理教育亂收費工作,進一步規範學校收費工作,推動教育系統政風行風建設,切實維護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進一步提高人民群眾對教育的滿意度。在接到荊價發[20xx]2號檔案後,學校領導高度重視,根據有關檔案的精神,從大局出發,從小處著手,對學校的教育收費及生均公用經費的使用情況進行了自查,情況如下:

一、提高認識,成立機構,加強領導,落實責任。

學校領導班子認真學習了教育局的通知後,充分認識到任何教育亂收費行為,都有損於教育的形象,有損於教師的形象,有損於黨和政府的形象。規範教育收費工作,是推動教育事業持續、健康、協調發展的必然要求,是教育系統黨風廉政建設的重要任務。這次檢查很有必要也很重要。因此,學校成立了以校長為組長的教育收費自查領導小組,對學校收費工作認真進行了自查。

二、自查工作程式。

本次自查工作首先由各班開展認真的自查自糾,將有關情況向分管人員彙報,分管人員在此期間要進行嚴格督查,然後由學校自查領導小組複查。

三、自查情況。

學校不存在其他任何收專案:

1、學校不存在收取學生學雜費或借讀費、擇校費的現象,真正做到了"零"收費。

2、學校不存在以舉辦提高班、實驗班、補習班、培訓班和超常班等為由向學生收取費用的情況。也沒有教師私自收費補課的現象存在。包括利用課餘時間和節假日、雙休日強制或變相強制學生參加收費的補課;無由本校動員、本校老師上課,舉辦以本校學生為主要物件的文化補習並收費以及將教室出租給社會力量辦學機構用於舉辦針對學生收費補課的行為。

3、學校嚴格執行自願原則和非營利原則,不存在強制收取服務性費用,組織學生統一購買教輔材料、課外讀物、報刊雜誌,強制學生統一購買生活和學習用品,通過家長委員會、家長學校等形式強制服務、強制收費的現象。

4、學校嚴格執行教育收費公示制度,開展教育收費公示,按規定的內容和方式實行公示,收費政策調整後及時更新公示相關內容。

5、不存在將捐資、贊助等費用與招生入學掛鉤的行為。

6、沒有違規舉辦"校中校"或"校中班",並收取費用。

7、不存在其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的收費行為。

四、一如既往,繼續規範教育收費。

今後,我校將繼續認真貫徹落實上級有關精神,加強學習和宣傳,創新工作思路和方法,認真加以鞏固,加強對學校廣大教職工的思想教育,加強領導,認真檢查,嚴格落實責任制,樹立教育新形象,為學生、家長、社會做實事,使治理教育亂收費工作取得新的成效。

2023收費自查報告 篇4

為進一步配合做好教育系統規範教育收費工作,根據《浦東新區教育局關於做好20xx年規範教育收費自查工作的通知》要求,我校領導班子高度重視,在行政會議上專題學習教育局下發的《上海市教育委員會等七部門關於20xx年上海市規範教育收費工作的意見》,並在全校進行了廣泛的宣傳,並部署了細緻的自查工作,現將自查情況彙報如下:

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執行收費政策情況

對學校自行組織的課外教育活動,學校做到在開學前制訂計劃,聽取學生家長委員會意見,向家長髮放《告家長書》並向區縣教育行政部門備案,秋季開學教育收費自查報告。

二、違規收取與入學掛鉤的各種形式、各種名目的費用情況

去年9月以來,學校堅決實施招生陽光工程。在招生過程中,堅決執行義務教育階段公辦中國小免試就近入學政策,不收擇校費,也從未違規收取過與入學掛鉤的各種形式、各種名目的費用。

三、違規以重點班、提高班、實驗班、特色班等名義招生收費的情況

去年9月以來,學校沒有開設重點班、提高班、實驗班、特色班,更沒有以此等名義亂收費。

四、違規辦班補課收費的情況

1、去年9月以來,學校未違規進行大面積補課,但我校九年級畢業班老師利用下午第四節課後的時間義務為部分後進生補缺補差,嚴格按照"三不"原則規範操作,並書面告知學生家長決不收取任何費用。

2、去年9月以來,學校無違規舉辦各類學科班(競賽班、提高班和補習班等)和有關中國小各類競賽活動等。也沒有與社會力量合作辦學或以社會力量辦學名義,由學校動員、組織、強制或變相強制本校學生參加各類收費的培訓班。

3、去年9月以來,學校沒有違規由家長委員會或其他形式組織課外補課活動。沒有將將教育資源出租給其他單位,用於對中國小生的辦班、補課等教學活動。沒有以本校學生為物件與外單位開展有收費內容的合作專案。

五、代辦收費(含服務性收費)使用情況

1、去年9月以來,學校在每學期開學之前將代辦收費專案、使用範圍通過公示欄公示、《告家長書》形式向學生家長或學生公示,在學期結束時,學校向學生家長或學生提供結算清單,並嚴格執行"多退少不補"的規定,整改報告《秋季開學教育收費自查報告》。

2、去年9月以來,學校沒有存在借代辦收費(含服務性收費)謀取不正當利益的行為。代辦費的課外教育活動費;學生服(校服)費;報刊費;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費;學生平安保險費;中國小生住院醫療互助基金;午餐費等專案沒有超過規定費用。

六、進城務工就業的農民工子女教育收費政策執行情況

去年9月以來,學校對進城務工就業的農民工子女積極接納,未違規收取各類費用。

七、違規強行徵訂教輔材料情況

去年9月以來,學校嚴格按照上級檔案精神,不向學生強行徵訂在市教委確定的書目之外的教輔材料(包括各類文字資料、音像資料),教師也決不以佈置作業為名,強制學生購買教師指定的教輔材料。一經查實,嚴肅處理。

八、違規向學生和家長收取轉學費情況

去年9月以來,學校對於轉學的學生,認真做好各類轉學手續,沒有違規向學生和家長收取轉學費

九、將校舍出租給社會力量辦學機構的情況

去年9月以來,學校沒有將校舍出租給社會力量辦學機構

十、學校不存在出租出借場地(不含體育場地向社會開放)的情況。

十一、教育收費公示制度執行情況

一直以來,學校始終認真實行教育收費公示制度,每學期開學前公示在校門口規定的公示欄內,內容包括收費專案、收費標準、收費依據、減免政策、投訴電話五項內容,自覺接受社會監督。

十二、實行幫困助學情況

本校現有教師志願者隊伍三支,參與義務輔導活動的教師70人,今年以來對1000多人次的學生義務輔導。今年以來,通過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實行幫困措施,憑"助學券"一律免交午餐費。學期結束給一些困難學生贈送了蠶絲被。學校還從公用經費和"愛心幫困"基金中幫困助學。用於學生的幫困專項資金2、2724萬元,受益學生總人數45人。

總之,在本次規範收費的自查中,對應自查要求,沒有發現任何違規收費現象。我們將以此自勉,努力把這項工作做得更好。

2023收費自查報告 篇5

為了全面深入開展規範教育收費、進一步治理教育亂收費工作, 切實糾正損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 《莆田市人民政府關於 x8 根據 年民主評議政風行風工作的實施意見》(莆政綜『20

08』108 號)的 有關精神,學校治理教育亂收費工作領導小組對中心校、各基層國小 和幼兒園收費情況進行自查,現將自查情況報告如下:

1、各校都能嚴格執行規定的收費專案和標準,並實行收費公示 制度,自覺接受群眾的監督,保證了各校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實行“一 費制”的順利進行。

2、學校收費都能使用省財政廳監製的收費票據,及時填寫學生 收費登記卡,嚴格執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實行財政票據電子化管 理。

3、學校都沒有擅自編印、向學生統一徵訂中國小教輔材料。 沒有印發教輔材料《推薦目錄》、搭售教輔材料以及強迫學生購買教 輔材料。各校都能嚴格按照“按實發生、據實收取、不得盈利、及時 結算、多還少補”的原則加強對學生代辦費的管理,嚴格按照代辦項 目的範圍開支,學校其他費用沒有在代辦費中列支。

4、城市義務教育階段的學校有霞林街道中心學、霞林國小、棠 坡國小都能按照“一費制”的標準收取課本費和作業本費, 取消學生的 體檢、看電影兩項代辦收費專案;對學生服裝學校根據實際情況按照 “一事一畢、事畢結清、多退少補、不得盈利”的原則進行處理,沒有 強行統一收取,也沒有在代辦收費中加收其他費用。借讀生及其收費 管理嚴格按照《關於加強義務教育階段招收借讀生工作管理的通知》 (閩教綜[x4]37 號)和《關於縣城城關學校招收本縣農民工子女入 學有關問題的處理意見》(閩教綜[x6]53 號)檔案規定執行。

5、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有下黃國小、阪頭國小、木蘭國小, 學生全部免除學雜費及教科書費,學校對外來學生都沒有收取借讀 費,學校除按照“一費制”規定收取作業本費外,沒有再向學生收取 其他任何費用。 各小校都能認真貫徹執行莆田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 《莆

6、 田市農村義務教育階段 “兩免一補” 工作實施辦法》 莆政辦[x5]150 ( 號),進一步落實對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政策。

7、幼兒園收費都能按福建省物價局、省財政廳、省教育廳《關 、 於印發<福建省幼兒園收費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閩價[x7]費 330 號)和莆田市物價局、財政局、教育局《關於調整幼兒園收費標 準的通知》 (莆市價[x6]83 號) 檔案規定執行 (標準詳見附表三) 。

8、各小校沒有擅自增設專案向學生收費或繼續收取已明令取消 的代辦費及收取或變相收取與招生入學掛鉤的贊助費、捐資助學費 等;也沒有其它部門或單位在學生註冊時向學生進行攤派,搭車收取 任何費用。

2023收費自查報告 篇6

根據《關於認真做好x6年春季學期開學教育收費檢查工作的通知》(滬規範辦[x5]第2號)檔案精神,我園就春季教育收費檢查工作提出了具體要求,結合我我園教育收費的實際情況,進行認真地自查自糾,現將檢查結果彙報如下:

一、我園每學期利用召開家長會的機會,向家長溝通宣傳教育收費情況,並聽取家長對幼兒園收費情況的意見。同時在醒目位置設立公示牌,實行長期公示和動態管理。

二、嚴格按規定收取幼兒管理費,代辦費,執行有關教育收費政策,沒有擅自違規收費。

三、幼兒園認真做到“陽光收費”,全面實行收費公示制度,在醒目位置設立公示欄(公示牌),實行長期公示。

四、在收費過程中,幼兒園進行亮證收費,使用財政部門統一印製的收費票據,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

五、幼兒園嚴格執行上級有關精神,不出租出借園舍給社會力量辦學;不舉辦以傳授學科知識為主的興趣班、晚託班。

六、每學期公開代辦服務性收費的專案、標準,收費前向相關部門備案,並徵詢家長意見,給家長自願選擇的空間,沒有強制或變相強制手段收取代辦服務性收費;長期公示監督電話,主動接受家長的監督。

2023收費自查報告 篇7

一、細緻審查

經過嚴格細緻的自查,結果顯示:我園領導非常重視收費工作,積極組織落實各項收費情況工作。我園基本貫徹了政府檔案和上級有關要求,能夠依照上級要求的收費程式,公開公示收費標準。

在每學期初嚴格按照物價部門給我園制定的收費標準向家長公示,開學之前召開家長委員會會議,教師會議,讓本園教師和家委會代表瞭解本學期的收費情況。並利用各班家長會,再次向家長宣傳。

從而得到他們的支援,並及時將收費標準公示在櫥窗、及學校網站上。在收費前填寫“代辦服務內容收費徵求意願表”,收費過程中耐心接受家長諮詢。

二、及時公佈

在嚴格執行收費標準的同時,對於教育局、財政局、物價部門允許的代收範圍內需其他的收費專案及時公佈,以書面的形式告知家長,並做好籤名工作和細緻的解釋工作;幼兒平安保險的投保、幼兒互助醫療保險、幼兒居保等,我園能夠按上級有關檔案和指示精神,嚴格按照自願和自發的原則,本著方便和服務幼兒的宗旨,在家長自願的前提下,為幼兒辦理了這些事情。

三、加強公示,嚴格執行收費的各項政策。

我園嚴格按照物價局規定的收費專案和收費標準進行收費,不增加收費專案,不擴大收費範圍,不提高收費標準。幼兒園按規定在園醒目位置張貼由區物價、教育部門統一印製的教育收費公示表,學校真誠地接受幼兒家長和社會的監督。

四、明確要求,嚴格規範幼兒園各種收費行為。

幼兒園認真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關於減輕群眾負擔的各項規定,按照市、區、物價局和教育局的統一部署,認真執行有關部門規定的收費專案和標準。

幼兒園對開學收費堅持做到依法收取,執行“收費公開”的規定,以增加收費的透明度,實行收費專管員負責,財會專管,做到明明白白收費用,實實在在辦教育。園長作為第一把手人對收費全權監管。在收取費用時,幼兒園嚴格要求每一個教師不得私自設立名目收取班級費用。

每學期結束前認真做好代辦費、伙食費的結算工作,將結算清單發放於每位家長手中,將多餘的錢款及時退還,做到多退少不補,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家長對幼兒園的收費工作給予了認可和支援。

五、落實責任,加大對收費的工作監管力度。

我園能切實加強收費的管理,幼兒園成立以園長為主的收費領導管理小組,堅持“誰主管、誰負責”,“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原則。我們十分注重這種加大從源頭上預防和治理的力度。幼兒園能適時召開全體教工會議學習相關檔案精神,加強對全體教職工的宣傳和教育,增強依法收費的意識。所有收費由會計室扎口管理,其它部門和個人不得組織向學生收費。

制訂了幼兒園收費管理制度,委派財務負責人能切實履行監管職責,加強對收費專案、收費標準和收費票據的管理,及時制止違規收費的行為。做到管理透明化、群眾知情化。

六、認真修正和完善

對於去年收費檢查中發現的問題,我園已經積極、認真的加以修正和完善。不斷在學習和實踐的過程中爭取將收費工作做的更規範。

今後,我園將繼續重視、正視這項工作並一如既往地做好規範教育收費,規範幼兒園的財務管理,為樹立良好的教育形象而努力。

2023收費自查報告 篇8

為了迎接本次“教育收費專項檢查”,我園根據上級的有關精神和要求,成立了“收費自查”領導小組。針對本學期的各項收費情況進行了全面清查,其具體情況如下:

一、收費情況:

1、保教費:我園根據市局所核准,每人每月收取350元,沒有出現多收或少收行為。

2、伙食費:每人每月收取180元。伙食費我園由後勤統一管理,設立了伙食費臺帳,專款專用。每學期結算一次,將收支情況定期向家長公佈,便於家長監督。

3、接送費:上學期接送費每人每月收取80元。由於油價不斷提高,加之維修費用過大,一直是處於亐損狀態。後經長安各民辦幼兒園提議,報請教辦同意:本學期的接送費由原來的每人每月80元提高至100元。

4、課本資料費:按實價每人每學期收取120元。

5、園服費:冬裝每套60元,秋裝每套40元,夏裝每套30元。是由家長根據情況自願訂購。

二、退費情況:

幼兒園的生源主要是來至外地打工人員的子女,因此流動性較大,經常有中途退學現象。我園根據這一情況,制定了相應的退費制度:

1、凡入學幼兒,學雜費一學期一次性交清者,因特殊情況中途退學,退還尚未讀完整月的保教費、伙食費、接送費。不足一月的則按實際天數退還伙食費、接送費。

2、幼兒病假、事假連續一個星期者,退還伙食費、接送費。

3、國家所規定的法定假日,均按實際天數退還伙食費、接送費。 我園經過“教育收費自查”領導小組查實,沒有發現違規行為。請上級領導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