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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先進個人事蹟材料

欄目: 事蹟材料 / 釋出於: / 人氣:7.77K

第一篇:法院工作人員先進事蹟材料

法院先進個人事蹟材料

***同志工作在民事審判第一線,始終堅持“公正司法、一心為民”的宗旨,努力加強職業道德建設,為促進社會和諧而努力工作,清正廉潔、銳意進取,在平凡的崗位上默默奉獻,用自己富有成效的工作贏得了人民群眾的讚譽。榮立二等功、三等功各一次,曾先後獲得山東省檔案工作先進個人、山東省優秀女法官、***市“三八”紅旗手、“巾幗建功”先進個人等榮譽稱號。

一、公正司法,一心為民,是她不捨追尋的法律真義

公正司法、一心為民,是社會主義法治理念對民事審判法官的基本要求,也是***同志在多年的審判實踐中對法律真義的理解。***曾從事過審判檔案管理工作,不論她在什麼崗位上,都把公正與為民放在第一位,在負責檔案管理工作時,為了便於檔案管理與查詢,xx年她負責起草了法院系統電子檔案錄入方案,僅用了一年時間就完成了對7萬多卷宗電子錄入、掃描、建檔工作,使電子檔案管理工作走在了全市檔案管理工作的前列,所在單位被評為山東省“特級檔案管理先進單位”,本人被山東省檔案局授予“全省檔案工作先進個人”稱號,並榮立個人三等功。xx年,***調入本院民事審判第一庭工作,民事案件的當事人都是普通的基層父老鄉親,他們大多生活在法律語境的邊緣地帶,訴訟也多是離婚、工傷事故、道路交通、鄰里糾紛等案件。為了審理好這類案件,她一方面加強社會主義法治理念和法律知識的學習,嚴把案件事實關、證據關、程式關和法律關,提高辦案的效率,使每一起案件都辦成經得起歷史檢驗的“鐵案”,以最有效的辦法和最能讓當事人接受的方式,為百姓主持公道。另一方面強化公正司法、一心為民的意識,把人民滿意不滿意、贊同不贊同、擁護不擁護作為工作標準,做到在思想上愛民、行動上親民、方法上便民,最大限度地維護當事人的合法利益。xx年她審理了一起長達18年的學生傷害賠償再審案件,為了調取證據,她三上北京、濟南調查相關證據,先後十餘次走訪當事人,依法判處某學校賠償當事人各項經濟損失及精神損害撫慰金共計17萬餘元,維護了當事人的合法權益。自xx年以來,共審結民事案件380件,其中調解結案166件,其辦案數量及調解率均居全院同行首位。所審結的案件均能做到案結事了,無一超審限、無一錯案、無一發回改判和上訪纏訴。xx年榮立個人二等功,xx年被山東省婦聯、山東省高院授予“山東省優秀女法官”榮譽稱號。

二、定紛止爭,促進和諧,是她不懈追求的審判目標

定紛止爭,化解矛盾,促進社會和諧,是人民法官神聖職責。***結合民事審判工作的實際,總結出六條訴訟調解法,即教育說理法、判例指導法、理解信任法、耐心講解法、換位思考法和社會介入法。在xx年審結了一起二審交通肇事賠償案,上訴人沂水縣居民王某駕駛貨車將騎摩托車的劉某撞傷,一審判決後,王某不服,提起上訴,在二審審理期間,王某召集部分親屬圍攻一審法院,***同志得知情況後,及時和原審法院承辦人員溝通,並運用教育說理法、換位思考法和判例指導法,耐心細緻給王某講解有關法律規定及其相關判例,指出其行為的嚴重後果,經過長達2個小時的說服工作,王某撤回圍攻上訪人員,阻止了一起嚴重違法事件的發生,又經過不厭其煩地多次調解工作,上訴人一次性將5667元現金交付被上訴人,案件實現了圓滿解決。

***作為一位女法官、一位母親,她不僅有著親情和愛心,還具有著嚴謹細緻的工作作風。在一起離婚案件中,因其男方有嚴重過錯,男女雙方均同意離婚,但為撫養孩子及家庭財產分割發生爭議,在調解中她運用社會介入法,讓其親屬和10歲的女兒做其父母的工作,女孩的父母受到了感動,在財產分割上也互相讓步,以調解結案,此案雖然不是喜劇結果,但依法保護了婦女兒童的合法利益。庭後,***又將其電話號碼留給女孩,與女孩長期保持“熱線”聯絡,鼓勵她好好學習,健康成長。在她審結的離婚案件中,調解率達到60%以上。今年8月1日前,***同志作為涉軍合議庭成員接受了山東省廣播電視臺的採訪,其所審結的涉軍案件均能達到質量高、結案快,最大限度的維護了軍人的合法權益。

三、努力學習,探索創新,是她一貫保持的精神狀態

***同志在做好審判工作的同時,注重法學理論的學習和審判經驗的總結,經常深入基層法庭進行調研、指導工作,利用業餘時間完成了法律本科和研究生課程的學習。幾年來,共在國家、省、市級刊物發表理論調研文章18篇,其中有兩篇分別被錄入《當代中國領導參考文庫》及《山東省高階人民法院檔案管理工作優秀論文集》。xx年11月,***同志根據自己在辦理離婚案件中與離異家庭孩子的真實故事編排成歌舞話劇,自編自演,在市工會、市機關工委、市婦工委聯合舉辦的“我愛我家”和諧才藝表演中獲得一等獎。xx年在全市法院系統“反腐倡廉”演講比賽中獲得一等獎。xx年在全省政法系統“社會主義法治理念在我心中”演講比賽中榮獲“優勝者”獎、***市政法系統“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教育活動”演講比賽中獲得二等獎。

第二篇:法院個人先進事蹟材料

xx,湘鄉市人,出生於1970年10月,現任湘鄉市人民法院信訪辦公室主任。1992年進法院工作,先後在城關法庭、辦公室、審管辦、東山法庭、行政庭、信訪辦工作,不論在哪個崗位,她忠實地履行法律賦予的職責,固守對公平正義的執著追求,以誠摯的愛,深刻詮釋不變的為民情結,將無私的奉獻和強烈的責任感,融入司法審判工作的一言一行,化解了大量的矛盾糾紛,為湘鄉經濟發展、社會進步穩定、人民安居樂業作出了自己應有的貢獻。先後多次獲得過院先進個人、辦案能手、調解能手、執行能手等榮譽,並被市政府嘉獎2次。XX年,被評為湘潭市“構建三大格局”執行工作先進個人,XX年,被湖南省高階人民法院評為“全省法院辦案標兵”,XX年被湘潭市中級人民法院評為“優秀模範標兵”。

XX年2月底,根據院黨組的安排,易再凌從行政庭調整至信訪辦工作,任信訪辦副主任,負責全面工作。多年來,她一直從事審判業務工作,且以過硬的案件質量、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贏得了案件當事人、領導和同事的一致好評,工作可謂順風順水。現在讓她來從事涉訴信訪這項高難度、高風險、低收入、零回報的工作,一般人心理都難以平衡,但易再凌沒有怨言,也沒有畏懼,坦然接受了領導的安排。

湘鄉歷來是全省有名的的信訪大市,工作千頭萬緒,但整個信訪辦公室工作人員就只有她和一個合同制書記員。易再凌一到信訪室,正值全國“兩會”即將召開,根據湘潭中院的安排,合同制書記員被安排到北京接待“兩會”期間的湘鄉上訪人員,而且一去就是一個月,因此留在院裡的她,既要全日坐在信訪接待室負責信訪接待工作,又要負責信訪辦公室的所有日常工作。那一個月,她白天在信訪接待室接待上訪人,晚上在辦公室加班辦理其他信訪工作。到信訪辦之前,她完全是信訪工作的門外漢,但嚴峻的現實沒有時間讓她去熟悉工作方法、總結工作技巧,她硬是憑對人民群眾的深厚感情、對公平正義的摯著追求和對涉訴信訪工作的滿腔熱情來強化訓練自己適應並勝任這一工作。都說信訪工作難搞,但她認為,信訪工作是難,但上訪當事人比我更艱難。因此,在接待中,哪怕是最難纏的上訪,她都能做到熱情接待,耐心聽取他們的意見,耐心向他們作解釋說明。如湘鄉市東郊鄉一上訪戶譚某,一個八十多歲的老太婆,因兒子被人過失傷害致死,湘鄉法院作出了判處被告人有期徒刑三年,並由被告人賠償附帶民事原告人經濟損失11萬餘元的判決。一審判決後,被告人不服,上訴至湘潭市中級人民法院。譚某因擔心二審改判,又怕二審法院久拖不決,總是隔三差五要到湘鄉法院來信訪一回,而且每次來就說在家裡日子不好過,不願回去。易再凌總是耐心細緻地做譚的思想工作,要譚耐心等候生效判決,中午安排譚在法院食堂就餐,到了下午快下班的時候,她總是自行做通譚的工作或請東郊鄉政府信訪人員一同做譚的工作,直到譚同意回家後,再安排車輛送其回家。XX年4月,二審維持了一審判決,案件進入執行程式,因被告人正在服刑,且家庭經濟非常困難,民事賠償一時難以執行到位,因此譚到法院上訪次數更多了,易再凌一訪面耐心地向譚某進行解釋說明,以一片誠心求得信訪人的理解,一方面向相關領導彙報,通過司法救助和聯合救助來解決了該案的執行難題,譚某對法院的信訪工作和案件的最終處理結果非常滿意。該案進入法院後,譚某從未到其他領導機關和上級部門上訪。易再凌剛到信訪辦時,正值中央政法委向湘鄉法院交辦的16件重複進京信訪積案進入攻堅克難階段,這都是一些信訪老案,且是經過上級機關反覆交辦未果的,特別是一些年代久遠的案件,當事人長期上訪,心中怨氣很深,要化解息訴難度相當大,但易再凌不畏艱鉅,通過上門走訪的方式,跟信訪人擺事實,講道理,想盡一切辦法,動員一切力量,做信訪人的工作。經過近四個月的不懈努力,這16件信訪積案均得到了比較圓滿的解決。多年來,進京赴省涉訴信訪量高位執行一直是困擾湘鄉法院的老大難。到信訪辦公室工作後,易再凌針對最高法院加強波涉訴信訪工作的“五項制度”和“四個必須”,制定了相應的實施細則和配套措施,並狠抓落實,並通過創新工作方法,嚴防新的信訪案件的發生,同時著力攻堅纏訪、鬧訪信訪老戶,短時期內不可能化解的,配合基層組織做好有效的穩控措施。通過幾月的堅持不懈的努力,成效非常顯著,自XX年6月起湘鄉市法院的進京赴省信訪量程直線下降趨勢,XX年6月至XX年3月湘鄉法院被通報進京申訴信訪次數僅5次,前一年同期的進京信訪通報次數達16次。XX年度湘鄉涉訴進京信訪9案次,較XX年度21案次,XX年度29案次均有了大幅度的下降。得到了湘潭中院、省高院的一致好評。

作為一名合格的法官,不僅要多辦案、辦好案,最關鍵的一條,要時刻保持一顆司法為民的公心,站在人民大眾的立場,堅決維護法律公正,維護法律尊嚴。出身農民家庭的易再凌,純樸、善良、誠實且自強不息,十八年的司法之路,又養成了她剛正、幹練、果敢的性格。她淡泊名利,工作十九年,仍然是一名普通的幹警,但她無怨無悔,別人都認為信訪工作是一項費力不討好的工作,但她坦然面對。

“做我自己該做的事,做社會需要我做的事”,這是易再凌經常掛在嘴邊的句話,樸素自然,卻折射出一名人民法官的人民情懷。不論作為審判和執行一線的女法官,還是作為艱難信訪之路的跋涉者,她付出比他人更多的勞動,克服比他人更多的困難,勤勉踏實地做好本職工作,超越了平凡的自我,用智慧和汗水譜寫了新時代的正氣之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