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任就是公務員與公務員隊伍以外的其他從事公務的人員的交流,實際上是讓原來不具有公務員身份的人變成公務員的一種方式,是公務員隊伍的另一個“入口”。 下文是參公調任公務員請示,歡迎閱讀!
參公調任公務員請示一中共潼南區委組織部:
接《中共重慶市國土房管局黨組關於劉強軍等同志任職的通知》(渝國土房管局黨組發[20XX]20號),劉xx同志任重慶市潼南區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黨組成員、副局長,根據《潼南區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關於縣國土房管局使用行政編制的覆函》(潼編辦[20XX]26號),同意我局使用行政編制1名用於xx同志辦理公務員手續,現將xx同志的公務員調任材料報送你部,請予審定。
20XX年3月4日
參公調任公務員請示二省公務員局:
因工作需要,省環境保護廳黨組任命省環境資訊中心主任(副處級)xx同志為省環境保護廳環境影響評價處副處長。根據《公務員調任規定》,現申請辦理xx同志公務員調任手續。妥否,請批示。
青海省環境保護廳
20XX年1月7日
參公調任公務員請示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根據工作需要,我縣調任縣事業單位公共事業辦公室主任、工程師xx同志到縣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擔任副局長職務。根據有關規定,現要求審批xx同志公務員調任手續,請予批准。
二〇XX年五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