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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產查清工作報告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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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產查清工作報告2022

根據省市的統一部署,我縣從3月底起,在全縣範圍開展農村集體經濟清產核資工作,經過兩個多月的工作,圓滿地完成任務,現將主要工作實施情況彙報如下:

一、 農村集體“三資”清理工作開展的基本情況

xx縣轄區9個鎮街 (開發區)、394個村。共320xx3人,耕地面積581776.01畝。我縣農村集體“三資”清理工作從3月底啟動以來,縣委、縣政府高度重視此項工作,集中時間,集中人力,將“三資”清理列入4.5月份重點工作,紮實推進。各鄉鎮下設“三資”清理領導小組,各村黨支部村委會成立清產核資實施小組,精心組織,統籌安排,截止5月底,我縣全部完成了清理、登記、核實、公示程式,並按照有關規定,召開了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依法對各村集體“三資”清理結果進行了確認,並逐級上報彙總表。

二、農村集體“三資”清理的成果

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資產清查中:基準日賬面金額為:x元,清查後為:x元,增加x元,核銷:

x元,待界定的資產:x元;

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負債及所有者權益類清查:其中負債基準日賬面金額為:x元,清查核實金額為:x元;所有者權益基準日賬面金額:x元,清查核實後為:x元,減少金額:x元;

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資源清查中:基準日賬面金額為:x畝,其中:依法承包:x畝、承包經營:x畝、集體經營:x畝、其他方式已利用:x畝、閒置:x畝;

在全面開展清產核資掌握家底的基礎上,各鎮街、開發區建立健全農村集體資產、資源、評估制度、“三資”委託代理服務制度、“三資”民主監管制度、資產清查制度、資產臺賬制度等各項制度,建立“三資”管理辦公室,加強對“三資”工作的管理。通過清產核資健全“三資”管理制度,摸清了村級家底,客觀地反映了村級資產、資源的現狀,從而有利地保護了村級集體資產、資源,限度地減少村級資產資源的流失。

二、農村集體“三資”的主要做法

(一)加強領導,組建機構。我縣於20xx年x月召開農村集體經濟清產核資會議。在縣委、縣政府統一領導下進行,成立了由副縣長杜文陸同志為組長,縣紀委牽頭,縣農財局、縣財政局、縣農業局等部門負責同志為成員的縣清產核資工作領導小組,組織領導這次清產核資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縣農財局,具體負責組織協調等日常工

作。各鎮街、開發區也成立相應的清產核資工作領導小組,抽調精幹人員,組建清產核資辦公室,加強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清產核資工作指導。縣、鎮街、開發區制定《農村集體經濟清產核資實施方案》及清產核資配當表,明確任務目標,細化工作措施。

(二)動員培訓,加強部署。農財局組織各鎮街、開發區經管人員前往樂陵參觀學習清產核資管理操作流程及先進經驗,根據學習的先進經驗,各鎮街、開發區分別對本轄區的經管人員和村會計進行了集中培訓,為確保這次清產核資工作的順利開展打下堅實基礎。

(三)加強輿論宣傳。通過宣傳欄、發放明白紙等方式,使廣大基層幹部和農民群眾充分了解這次清產核資工作的重要意義、主要任務和工作要求,全力支援配合工作開展,為清產核資工作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

(四)加強督導工作。縣清產核資工作實施過程中,由縣紀委牽頭的成員單位人員不定期對清產核資工作進展情況進行督導,以便及時掌握清產核資工作的進度和實施情況,發現問題及時給予糾正。

(五)嚴格審批匯總。農財局對各鎮街、開發區上報的清產核資彙總、臺賬表格進行嚴格稽核彙總。

三、清產核資中存在問題

(一)債權債務化解較慢,由於個別村更換村主要幹部頻繁,造成村級債權債務逐年上升,同時,個別村對清

收債務重視不高,對部分固定資產利用率不夠,給債權債務化解造成一定的困難。

(二)由於個別村幹部法律意識淡薄,對重點工程簽訂的合同管理不規範,並沒有及時做賬務處理;對會計賬目交接不及時的,造成了庫存現金不實。

四、對農村清產核資的工作建議

(一)嚴格實行資產保值、增值制度。村集體組織將集體所有的資產、經營專案發包給承包人經營時,要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則進行,簽訂承包合同,時刻維護合同的嚴肅性和集體經濟組織的合法權益。

(二)界定好集體資產產權和登記工作,在所有權界定中要本著“誰投資誰所有”原則,界定集體資產所有權,在此基礎上對集體所有的資產進行全面登記。

(三)加大審計監督力度、健全管理制度。在制度建設中,實行代管資金,突出抓好財務開支申報審批、審計制度,堵塞漏洞,拒絕不合理開支,做到“八個不付款”即沒有單據不付款、未經主管領導審批不付款、超越許可權不付款、開支不當不付款、用途不明不付款、印章不齊全不付款、數量、金額不清不付款、單據塗改不付款。

(四)如何化解農村集體債務。進幾年來,隨著黨的惠農政策不斷出臺,對農民收取的越來越少,賦予的越來越多,在減輕農民負擔的同時,大部分村集體沒有收入,而村級遺留的債權大部分是原來農戶所欠的“三提五統”和農業稅附加款,村集體很難收回,種種原因導致村集體

不能償還債務,為保持農村經濟的發展和社會的穩定,建議從中央到地方給予村級債務逐年補償,逐步化解村級債務。

通過這次清產工作,使我們徹底摸清了家底,確保群眾對集體資產的知情權和掌控權,針對此次村級清產核資發現的問題,我們將及時查詢原因,並在制度層面查詢原因,通過建章立制,進一步規範村級資金、資產、資源的使用情況,今後將進一步健全和完善配套措施,加大工作力度,不斷提高我縣農村集體資產管理和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水平,進一步推動我縣農村基層社會和諧穩定與農村經濟的持續健康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