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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村社會治安綜治調研報告

欄目: 調研報告 / 釋出於: / 人氣:7.9K

最近,按照縣委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領導小組的統一安排部署,我和縣政法委、綜治辦、公安局、司法局等部門的同志一起,深入到6個鄉鎮、12個村及部分農戶,對影響全縣農村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的主要問題及原因進行了專題調研,現將有關情況報告如下:

鄉村社會治安綜治調研報告

我縣是一個山區農業縣,國土面積2372平方公里,山大人稀,居住分散,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任務十分繁重。我縣總人口20.6萬,農業人口占到全縣人口總數的90%以上,農業人口分佈面積佔全縣總面積的99%以上。這一資料說明:我縣保持社會的和諧穩定,重點就是要維護農村社會和諧穩定。

從全縣的整體形勢來看,到年,全縣治安形勢總體平穩,呈現出“八無”格局:無集體到市赴省進京上訪,無影響全市穩定的群體性事件,無在全市有影響的重大刑事犯罪案件,無群死群傷治安事故,無在敏感時期、重大活動、要害部位發生的安全保衛事故,無政法幹警犯罪案件,無重特大火災事故,無涉爆涉槍案件和事故,“xx”控制達到“三個為零”。去年在開展爭創全國平安建設先進縣的過程中,通過發放《群眾安全感調查問卷》調查,人民群眾對我縣社會治安安全感比較滿意、滿意的佔95%以上,群眾對社會治安的滿意率逐步提高,農村人民群眾的生產生活環境進一步改善。

但從我縣來看,農村不穩定因素仍然不少,治安形勢仍不容樂觀,農村山林田界糾紛、婚姻家庭矛盾、青少年違法犯罪等仍然是影響農村社會治安的主要問題。

一、當前影響我縣農村社會治安的主要因素

通過調研和思考,我感到,當前影響我縣農村社會穩定的因素主要有以下七個方面:一是刑事案件增多。年,全縣發刑事案件146起,比上年同期上升14.1%;破案111起,破案率為76%;其中發“八類”重大刑事案件9起,比上年同期下降50%,大要案破案率77.8%;發命案2起,全部偵破,破案率為100%;沒有發生投毒、綁架等惡性刑事案件;破隱積案38起,比上年同期多破17起。主要是殺人、搶劫、xx、敲詐勒索、傷害、盜竊、縱火、尋釁滋事和破壞生產經營九類犯罪。尤其是盜竊類的侵財性案件比較突出,近年農村中盜竊類犯罪佔到全部刑事案件的70%以上,盜竊的目標主要是現金、家用電器、摩托車、家禽家畜及農用物資。另外,破壞農村生產經營類犯罪,前幾年來在各鄉鎮都有發生,主要表現是:砍果樹苗木,毒殺別人家禽家畜等。二是治安案件時有發生。主要是打架鬥毆、小偷小摸、賭博、酒後滋事四類。近年來,全縣共查處治安案件每年都呈高發態勢;另外,“黃、賭、毒”等治安問題,近幾年也開始“下鄉”,從公安機關掌握的情況來看,目前我縣登記在冊涉嫌吸毒人員有20多人,據掌握的情報反映,實際吸毒人員已超過40人。年輕的居多,涉及到漁洋關鎮、鎮、仁和坪鎮和採花鄉。吸毒人員逐年增加,許多吸毒人員往往都是靠販毒、偷盜、搶劫等犯罪來獲取毒資,成為危害我縣農村社會穩定的一個新的不安全因素。“賭”的問題近年來也有了新的動向,主要是地下“六合彩”、“賭碼”等問題。這幾年我縣公安機關在漁洋關、仁和坪鎮開展了專項打擊地下“六合彩”、“賭碼”行動,以及聚眾賭博案。三是山林土地糾紛突出。農村山林土地糾紛歷來是影響我縣農村社會穩定和經濟發展的重要因素之一。XX年減免農業稅費之後,這類矛盾糾紛更加突出。從縣司法機關近年來調解的各類糾紛來看,涉及農村山林土地的糾紛高達100件左右。這類矛盾,有的是鄰里之間爭山爭田發生的糾紛,有的是父母兄弟姐妹之間爭山爭田發生糾紛,有的則是與專案建設單位因佔山佔田補償發生爭議,如修公路、修電站等佔了農民的山田,發生補償糾紛。四是婚姻家庭類矛盾糾紛呈上升趨勢。改革開放以後,帶來了農村婚姻家庭觀念的變化。婚姻家庭糾紛在農村越來越突出,尤其以一方打工者為多。近年來,我縣法院受理的婚姻家庭案件佔全部民事案件的比例佔35%左右,也就是說法院每受理三件民事案件,就有一件是婚姻家庭類糾紛。這類矛盾糾紛的主要表現是:表現一,隨著外出務工人員的增多,不穩定家庭增多。表現二,非法婚姻現象突出。農村女青年外出務工的增加,導致農村男女比例嚴重失衡,出現了 “光棍漢”的特殊群體,少數人置法律、道德不顧,違法婚姻、非法姘居等現象在農村“見多不怪”,成為引發矛盾糾紛的一個重要因素;表現三,贍養矛盾增多。贍養老人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但隨著人口外流的加劇,居鄉老、弱、病、殘人口增加,實際供養人數在減少,另一方面,有些人置傳統美德於不顧,即使有幾個兄弟姐妹,都有贍養能力,但相互推諉扯皮都不盡孝,不贍養老人的例子也不少。如縣法院前兩年審理了一件贍養糾紛,原告鎮肖某,今年八十多歲,生有五子二女,除一子在家外,其他子女均出門做媳婦或上門做女婿。在家的兒子接受了父母財產和山林土地經營權,負責肖某生養死葬。後來,肖某與兒子發生爭執,兒子不願奉養老母,肖某走投無路,只好在公路邊用四捆苞谷梗搭棚遮寒。在縣法院的努力下,肖某的生活才得到保障。五是“xx”、“曠野窄門”等xx活動有所抬頭。目前,我縣“xx”xx組織已得到有效控制,但“曠野窄門”頑固分子活動頻繁,涉及到全縣八個鄉鎮10多個村。他們散佈信神能治病、信神能保平安、能吃到生命糧等謠言,蠱惑人心,誘騙群眾參加xx組織。六是群體性矛盾增多。群體性矛盾及事件誘因較多,特別是鄉村公路和重點專案建設極易誘發群體性事件;群眾集體上訪明顯增加,農民工工資不到位問題,山林土地補償糾紛,鎮油菜坪村部分村民與水盡司三級電站產生的電站權屬、電價及土地爭議等問題;香黨坪農場因改制補償問題都發生了集體到縣、市有關部門上訪的事件。七是青少年違法犯罪比例上升。受教育體制改革的影響,我縣每年都有近兩千名青少年從學校流向社會。這部分人中的大部分由於不能就業,外出務工又缺乏必要的技能,長期在外遊蕩,有些青少年受到了許多不良思想和行為的影響,又缺少必要的生活來源,許多人走上了違法犯罪的道路。從縣公安機關統計的資料來看,近幾年我縣青少年違法犯罪主要集中在兩類犯罪,一類是侵財性犯罪,尤其是盜竊、搶劫居多。另一類是暴力性犯罪,殺人、xx、傷害、尋釁滋事等。但隨著農村經濟的發展,影響社會治安和穩定的因素遠不止以上七種,如農村流動人口的管理、“兩勞”釋放人員的管理、農村民爆物品和煙花爆竹的管理、森林防火、鄉村道路運輸安全等,這些問題都是不容忽視。

二、當前影響農村社會治安和穩定的主要原因

綜合以上調查分析,我認為當前我縣農村存在各種不穩定因素的主要原因有以下五點:一是群眾文化素質偏低,法治觀念不強。農民文化素質不高,導致許多人在處理問題時方法簡單、粗暴。從近年我縣發生的命案來看,近80%的犯罪人只有國小文化程度,有近20%的人是文盲。由於文化程度不高,他們思維簡單,遇事不能冷靜思考,不能剋制自己,不懂尋求解決問題的正當途徑,而更多的是爭強好勝,刀棍相見,大打出手,以致發生命案。同時,文化素質不高,群眾缺乏必要的鑑別能力,導致非法婚姻和xx在許多村都存在。且法治觀念不強,許多人犯了法自己還不知道。二是防範意識不強。在我縣農村,群眾脫貧致富的情緒高漲,大部分人把主要精力都放在了發展經濟上,忽略了治安防範和管理,加之農村技防、物防條件相對落後,在治安防控方面出現一些漏洞,給了犯罪分子可趁之機。三是警力嚴重不足。我縣國土面積大,人民群眾居住分散,治安防範的工作量極大,但我現公安系統總共只有120多人(包括行政、事業編制10人),其中縣公安局機關20多人,其他業務部門如刑警大隊、經警大隊、交警大隊、國保大隊等60多人,真正到基層派出所抓治安防範的只有40多人,也就是說派出所每一名幹警平均要管轄49平方公里的地域,警力嚴重不足。公安機關接處警任務繁重,平均每天接警10次以上,每次接處警都要出動車輛、警察去調查核實,牽扯了大量的警力和精力。四是綜治基層基礎力量薄弱。從近幾年我縣發生的矛盾糾紛來看,大部分是因為山林田界、婚姻家庭糾紛等因素引起,只要矛盾糾紛一發生,我們的基層治保、調解組織早知道,早介入,早化解,很多“民轉刑”完全可以防止。但也有一些基層幹部在矛盾糾紛面前“怕”字當頭,一怕結仇,二怕當事人糾纏不休,“惹火燒身”,三怕處理不好兩頭受氣,致使一些雞毛蒜皮的小事得不到及時處理,導致矛盾激化,小事拖成大事。五是深化農村改革的措施尚有差距。在完全取消農業稅費之後,農村山田土地分配不均的矛盾進一步顯現,村級債務化解問題,沒有完善的配套改革措施,都極有可能產生新的社會矛盾。另外,每年都有大量的農民進入城打工,一些歧視性政策,他們的居住權、子女受教育、醫療、社會救濟等無法保障。在這樣的生存狀態下,一些農民心態失衡,出現仇富心理。在不能通過正當渠道獲得收入時,就走上了犯罪道路。這種因素日益成為農村社會乃至整個社會治安不穩定的隱患。

三、當前確保農村社會穩定的主要對策

解決農村社會治安及穩定問題是一個系統工程,系統裡的矛盾問題涉及面廣、時間和空間跨度大,成因複雜,一些問題甚至觸及深層次的政策和體制因素。要維護好農村社會穩定,必須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在發展中理順行政、經濟、法律、教育等子系統相互關係,來著力解決影響農村社會和諧穩定的突出矛盾和問題。當前,必須以貫徹實施《湖北省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條例》為契機,緊緊圍繞“平安”的總體目標,堅持“打防結合,預防為主;專群結合,依靠群眾”的總方針,按照“圍繞一個目標,貫徹兩個條例,實現三大轉變,推進四項機制,構建五大體系”的工作思路和重點,著力整合部門資源,集聚社會力量,以構建政法、綜治、維穩、信訪、調解“五位一體”的綜治工作“三級中心五級網路”,積極推進山區農村綜治工作機制創新,不斷夯實基層基礎,提升“平安”的建立水平,全面加強我縣農村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

一是適時開展嚴打整治。嚴厲打擊刑事犯罪、保持對犯罪分子的高壓態勢,是維護農村社會穩定的重要保證。我們將繼續堅持嚴打整治方針不動搖,適時地在農村治安混亂地區組織開展嚴打整治活動。重點打擊一批村霸、路霸、市霸等帶有黑惡性質的犯罪團伙,堅持露頭就打、決不手軟。開展一系列專項行動,重點整治“曠野窄門”等xx氾濫的地區和治安混亂地區,為農村經濟社會發展創造一個良好的社會秩序。二是要進一步健全完善農村綜治工作機制。在現有制度措施的基礎上,圍繞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總體要求,結合農村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的新情況、新問題、新特點、新規律,進一步健全完善治保、調解、普法、幫教、巡邏的組織機構、責任義務、工作制度,規範工作內容和方法,抓好片區中心警務室、村(居)委會治調中心、治調中心戶網路建設,完善保障措施,使農村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有效運轉,保持經常。三是要充分發揮群防群治的作用。充分調動廣大村民維護穩定的積極性,發揮農村人多的優勢,搞人防工程,打治安防範的人民戰爭,形成人人蔘與調解糾紛、人人蔘與治安巡邏、人人蔘與打擊犯罪的局面,構築起高密度、多層面、立體化的農村治安防範格局。四是要進一步強化防範措施。農村也要要借鑑城區治安防範的好做法,堅持人防、物防、技防相結合,特別是運用科技手段進行治安防範的做法,儘快向農村延伸。在經濟發展,條件允許的前提下,可以逐步實行封閉化、電子化治安管理,在村口和主要街道安裝電視監控裝置,採取全方位、全時制的監控,提高農村治安防範的水平和時效。同時,學習借鑑民警包村、保安駐村的做法,以加強農村的治安管理。五是要加大農村普法宣傳教育力度。要經常組織開展農村普法宣傳教育活動,利用廣播、板報、標語、文藝節目等形式,向農民宣傳法律法規知識,各村都要發放資料,開辦專欄,讓村民能學到一些基本的法律知識。學校要定期為學生上法制教育課,司法部門要經常深入農村辦法律講座,為農民提供法律諮詢服務,解答農民遇到的法律問題。採取多種措施,提高農民的法律意識和遵紀守法自覺性,促進農村社會平安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