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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用電組織措施(通用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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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用電組織措施 篇1

為保護在高壓線路和電氣裝置上工作人員的人身安全,需採取的安全組織措施有:工作票制度、工作許可制度、工作監護制度和工作間斷、轉移與終結制度。

安全用電組織措施(通用3篇)

1)工作票制度

工作票是准許在電氣裝置或線路上工作的書面命令。它有以下的特點:

(1)根據工作性質、工作範圍的不同,工作票可分為第一種工作票、第二種工作票。

(2)工作票具有有效期,以批准的檢修期為限。

(3)緊急事故處理可不填寫工作票,但應履行工作許可手續,做好必要的安全措施。

(4)按規程規定,一些工作可以採用口頭或電話命令,但是需要進行清晰的記錄。

2)工作許可制度

工作許可是指在進行電氣工作之前,必須完成的許可手續。具體要求有:

(1)工作許可人需認真審查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

(2)工作許可人會同工作負責人到現場親自檢查安全措施,以手觸試,證明檢修裝置確無電壓。

(3) 對工作負責人指明帶電裝置的位置和注意事項。

(4) 和工作負責人在工作票上分別簽名。

(5) 許可人不得擅自變更安全措施。

3)工作監護制度

工作監護制度用以保證正確的操作,避免發生人身傷害事故。其內容為:

(1)監護人(工作負責人)需向工作人員交代現場安全措施。

2)監護人始終在現場。

(3)在容易出現事故的地方,應當增設專責監護人。

(4)及時糾正工作人員違反安全操作規程要求的行為。

4)工作間斷、轉移和終結制度

(1)工作間斷分為日內間斷和日間間斷兩種。前者,工作人員撤離現場,安全措施保留,工作票交由工作負責人儲存。繼續工作時,不需要經過工作許可人的同意;後者,在收工時,需清掃現場,開放已經封閉的通道。次日開工時,需經工作許可人的同意,領回工作票。同時,工作負責人要重新檢查安全措施。

(2)在同一電氣連線部分用同一工作票依次在幾個工作地點轉移工作時,全部安全措施由值班員在開工前一次完成,不需再辦理轉移手續,但工作負責人需向工作人員重新交代現場安全措施。

(3)工作終結後,需要進行以下工作:

(a)清理現場,工作負責人要做細緻地檢查,向值班人員講清檢修專案,發現的問題、試驗結果、存在的問題等。並與值班人員共同檢查裝置狀況,有無遺留物件、是否清潔等,然後在工作票上填明工作終結時間,並簽名。

(b)只有在同一停電系統的所有工作結束,拆除所有接地線、臨時遮欄和標示牌,恢復常設遮擋,並得到值班排程員或值班負責人的命今後,方可合閘送電。

安全用電管理的技術措施

包括在全部或部分停電的電氣裝置或線路上採取必要的停電、驗電、裝設接地線、懸掛標示牌和裝設遮欄等安全措施。

(1)停電必須把各方面的電源安全斷開,禁止在經斷路器斷開電源的裝置上工作,工作人員正常活動和工作時,與帶電裝置之間應保持的安全距離見本站相關介紹。

(2)驗電時必須用電壓等級合適,且合格的驗電器,在檢修裝置進出線兩側分別進行各相驗電。

(3)裝設接地線時必須由兩人進行,先接接地端,後接導體端;拆接地線時與此順序相反:

(4)懸掛標示牌、設遮欄。在一經合閘即可送電到工作地點的斷路器和隔離開關的操作上均應懸掛“禁止合閘”、“有人工作”的標示牌。

安全用電組織措施 篇2

電路接通和切斷靠開關,電源開關有很多種如刀閘開關,按扭開關,燈頭開關,拉線開關等。開關一定要裝在火線上(螺絲口燈頭的中芯要接在火線上),通過開關切斷火線電路中電壓就為零了,摸燈頭也不會觸電。若開關接在地線上,電路也可以切斷,電燈也能熄滅,但燈頭仍然帶電,人若接觸了它,就會有電流通過人體到地構成通路,這會造成人身觸電事故。為了保護電源線路安全,電路總開關下面應裝保險絲,它是鉛、錫、鋅合金,熔點很低,有點軟乎乎的生性怕熱。一旦電流過大,它就會首先熔斷。 安全用電有哪些措施? 家庭生活中,經常要接觸“電”。電燈、收錄機、電風扇、電冰箱等家用電器都帶電。從電本身來說,它並不會“有意”傷人,無非是尋找一條帶電體與大地之間的通路,而人體本身就是電的導體。如果不注意接觸到帶電的器具,“電”就會通過人體通到地面,造成觸電事故。

為了避免觸電,做到安全用電,必須注意:

一是不帶電操作。因為人體是導體,一旦接觸到帶電的電線、電器,就會觸電。因此在安裝檢修或檢查電器時,身體與地面之間有絕緣體等,不能接觸電器具或帶電體。

二是不可損壞電線。電線損傷或斷裂後,會影響整個電路的正常運轉,而且也不安全。

三是不要亂拉電線。電線在室內橫七豎八地掛著,這樣既不整齊、也不美觀,也不安全。就會造成觸電事故。

另外,要養成正確使用電器的良好習慣。使用各種家用電器,都不可用溼手接觸,否則容易觸電。不懂電器知識的人,不要隨便擺弄電器裝置,那樣即容易弄壞電器,也容易發生觸電事故。

怎樣預防觸電?

不要用溼手碰開關、電線或其他電器裝置。

走路時,不要碰掉落下來的斷頭電線。 不要在電線上晒衣服和放風箏。

安全用電組織措施 篇3

在電力生產中,生產者實現“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的觀念轉變,是安全思想由強制性到自覺性的一次質的飛躍。

但是,要確保電力生產安全,這一轉變依然是不夠的,還必須由“我要安全”轉變到“我會安全”,才能夠從事故源頭上遏制不安全因素的作用,減少或避免事故的發生。

電力生產是一門非常複雜的系統工程,而生產安全又是這一系統工程中諸多因素綜合作用的結果。一般而言,電力生產事故有三類:一是“天災”,如雷電、大風、暴雨、施工爆破等不可控或不便控的自然因素,有其突發性。二是線路、裝置、器材的“先天不足”,有其隱蔽性。三是“人禍”,人為地違法、違規、違章,有其盲目性。且佔所有事故中的絕大部分。而“人禍”又可分為三種表現形式:其一是對規章明知故犯,明知這樣做不符合要求,但圖一時方便或抱著僥倖心理的習慣性違章。其二是對規章似懂非懂,知其一,不知其二,工作中又恰好在其二中發生了問題。其三是對規章不懂裝懂,稀裡糊塗,發生了事故才”恍然大悟或恍然半悟。

顯而易見,工作人既是事故的製造者又是事故的受害者。但是,可以肯定地說,所有事故的發生都不是工作人的主觀願望。因此,“我要安全”也就僅僅是一種良好的主觀願望,要真正取得確保電力生產安全這一客觀效果,就必須解決好“我會安全”這一根本。

大凡發生了事故後,總結時都不難得出:“安全基礎不牢,安全觀念淡薄,安全管理不善,技術素質不高,安全防護能力弱,習慣性違章”等諸多教訓的結論,都會把違章作業認為是事故的“病灶”,也提上了人們的議事日程。但深層次地去分析違章作業存在的原因,拿出切實可行的從源頭上杜絕違章作業的辦法來,是不是真正擺上了我們各級安全部門、管理者、生產人的辦事日程?

勿庸置疑,經過有電以來的生產實踐和血的教訓,總結提煉了一套有效確保電力生產安全的規章制度。各電力生產企業又結合實際根據不同生產時期制定了大量的具體保證措施,以及上級隨機性,針對性的電力安全生產的指示、通報、要求等。這些是確保電力生產安全的依據,且有唯一性。但是電力生產是一個錯綜複雜,千變萬化的過程,從事生產的人又是這個過程是否安全的決定因素。而人的認識水平,接收能力,工作姿態,經驗積累等等又各盡不同,要把所有確保電力生產的依據變為每一個從事電力生產的職工的自覺行動,解決好“我會安全”的問題,應是從事電力生產安全的管理者,生產者長期的,艱鉅的,複雜的課題。筆者認為:唯一的途徑就是學習--學習--再學習。

首先,要為我而學。安全既是電力生產本身的需要,更是從事生產職工的生存需要,安規技規既反應了電力生產安全的客觀規律,又是從事生產人的行為規範。因此,每一個從事電力生產的人,都應明白學習安全技能,既是企業的需要,更是自我的需要。這就需要“教條主義”、“本本主義”而不要“實用主義”、“形式主義”。把強制性與自覺性有機地結合起來不斷學習,反覆學習。從個體到團隊都形成一個良好的學習安全技能的良好氛圍。並制定配套的學習激勵機制和考核辦法,點滴學習,日積月累,這樣不僅能夠對安規、技規等安全生產的內涵有了深刻的理解,就能在生產過程中運用自如。也只有人人成為安全明白人,才能事事做到安全人。

第二,要因人施訓。近些年來,職工隊伍生產技能、安全防護能力差,人才斷層等已達成了管理者的共識。把加強教育培訓也作為解決上述問題的有力措施。但各級抓各級的事,一級抓一級,一級向一級負責,真正形成有效的教育培訓鏈還是力度不夠。往往形成上級制定安全措施“一字一字地摳”,經逐級折扣後貫徹到生產中卻“一把一把地丟”。因此要把從事電力生產的各類人員分門別類,拉開梯次,有的放矢地逐級制定年度、月度培訓計劃,以“螞蟻啃骨頭”的精神,專人負責。充分利用班組站法定的每週一次安全學習和每天班前會進行。這樣每週解決一個難題消除一個不安全隱患,一年就能解決52個“會”和消除52個不安全隱患。每天學習一條技規、安規,一年就能學懂弄通200多條。持之以恆地堅持下去,耳濡目染地強化人的意識,就能潛移默化地在職工隊伍中形成一道事故的防線。

第三,要善於糾偏,電力生產暴露問題和存在潛在的不安全因素是正常的,關鍵是要正視問題和善於做到“見於未萌,禁於未發”。有效的辦法就是邊生產邊整頓,發生問題及時整,安全順利定期整。明白“磨刀不誤砍柴工”和“溫習規程與包紮’傷口”’一樣重要的深刻道理。自己發生了事故多從自我找原因,不要“摔了跤總怪路不平”。把別人的事故當著自己的教訓來接受;把小問題當著大問題來解決;把帶有傾向性和危害性的現象消滅在萌芽狀態。從真正意義上體現“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根本方針。

“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的轉變需要漫長的過程,而“我要安全”到“我會安全”更需一個漫長而漸進的過程,甚至說是一個無終極的課題。筆者提出以上粗淺認識和解決途徑還遠遠不能解決“我會安全”的問題。此文主要是基於安全生產觀念上的一次完善和“拋磚引玉”,其目的是引發從事電力生產的職工圍繞“我會安全”進行深層次的思考和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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